购进时没有发票该怎么进账?
购进货物没有发票,会计上可以正常做账(即“暂估入账”),但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只要是真实的业务交易,而且货物收到了,不管有没有发票,都需要根据入库单和合同等先入库记账,确保资产真实。
暂估入库时:
借记:库存商品 / 原材料(暂估金额)
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需要强调的是,一般纳税人别把进项税暂估进去;小规模纳税人因不能抵扣,税金要计入成本。
收到发票后(在次年5月31日汇算清缴前): 先红字冲销原分录,再按发票金额重做一笔。
应该说,没有收到发票的交易业务会计上可以记入成本,但能否税前扣除,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
一是如果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次年5月31日)拿到发票,可以正常税前扣除。

二是如果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没有取得发票,但符合特殊情形,比如对方是个人,且单次金额不超过1000元,凭收款凭证也能税前扣除。
三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直接向农业生产者个人收购自产免税农产品(蔬菜、粮食、水果、畜禽等)。可以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在税前扣除。
但必须要留存相关的证据链,比如
农户身份证复印件、自产证明(土地承包/养殖合同/村委会证明);收购合同/协议、过磅单/入库单/质检单;付款凭证(银行回单/微信/支付宝记录,优先对公转账);收购台账(日期、农户、品名、数量、单价、金额);自己收购发票/收款凭证/代开发票等。
四是如果对方已注销/失踪了,能提供对方注销证明、合同、非现金支付凭证等资料,仍可能被允许扣除。
五是如果没有取得发票,也没有相关的佐证资料的,可以计入成本费用,但需要做纳税调增,不得税前扣除的。
因此,对于暂时没有取得发票的交易业务可以入账,但最好在次年5月31日前取得发票。否则需要做纳税调增。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讲还是要及时取得发票,没有发票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损失还是很大的,企业要算好这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