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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收取增值税专业发票吗?

发布时间:2025-04-08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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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收取增值税专业发票吗?为什么?分析如下:

*** 小规模纳税人的含义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

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1.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收取增值税专业发票,只能做普通发票进账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接收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能做普通发票入账。

2.1但是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当于普通发票做账)与普通发票没什么区别。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可以进行进项抵扣的,需要将进项税额一起计入到相关的成本费用里。同时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认证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尽量不要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国家税务相关政策

2.21《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2.2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

第十八条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2.3只要不属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方都可以开具专用发票,购买方不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那么销售方就可以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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